筑牢数字化发展基石 赋能“十项行动” 天津市创新构建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制度

筑牢数字化发展基石 赋能“十项行动” 天津市创新构建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制度

       数据是数字时代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和革命性关键要素,是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,构建数字世界的“钢筋水泥”。深挖政务数据“富矿”,厚植数字化生产力意义重大、前景广阔,但目前面临数据基础制度不完善、数据质量不高、缺乏有效分类管理等痛点问题,在数据处理过程中也存在安全风险隐患。


为填补制约发展的制度空白,有效保障政务数据安全,近日,天津市委网信办印发《天津市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实施方案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统筹推动建立全市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工作体系,增强政务数据汇聚融合、共享开放、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能力,夯实政务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放之基,为赋能市委、市政府“十项行动”,打造“四高”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和保障。

      《实施方案》聚焦加快政务数据开发应用,以精细化管理保障高质量汇聚、高效率共享、高水平开放,实现数据资源精准供给、快速流通,从基础维度和扩展维度两个方面对政务数据进行分类,创新提出可以定制化增减的扩展维度,根据各级政务部门业务开展和行业管理要求选定,确保了分类的灵活性,与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类分级管理政策相衔接、配套。

《实施方案》基于对国家安全、经济运行、社会稳定、公共利益、组织权益和个人权益等对象的影响程度,明确政务数据的安全级别,针对不同安全级别政务数据从全生命周期维度提出安全防护措施,全面筑牢了政务数据安全保护屏障。

       《实施方案》要求全市各级政务部门充分认识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工作的基础性、战略性意义,发挥本部门首席数据官作用,加强政务数据质量管理和安全保障,确保国家和本市制度要求落细落实。

        下一步,市委网信办将坚持试点先行、全面推进原则,指导各级政务部门做好分类分级工作,为数字天津建设提供基础数据要素支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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